新鄉市永昌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清潔生產審核第一次公示
2018-03-02 來自: 新鄉市永昌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次數:3925
為切實改善公司的生產運營情況,提升公司經濟效益,減少污染物排放,同時結合公司的發展需要,我公司自2017年12月開始全面啟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并委托新鄉市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對審核工作進行技術方法指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清潔生產審核暫行辦法》 、《河南省清潔生產審核實施細則》的要求,現向公眾公示我公司審核前企業基本情況和產污排污狀況,請社會各界對我公司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情況進行監督。
一、企業基本情況
1.企業名稱:新鄉市永昌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2.法人代表:王風榮
3.企業地址:新鄉市輝縣市孟莊鎮孟莊村北
4.企業生產規模:年產10萬噸硝酸、10萬噸合成氨
5.主要產品:硝酸、合成氨
6.主要污染物:廢水、廢氣
7.主要環保設施:廢水、廢氣處理設施
二、審核前排污情況
廢水:永昌公司主廠廢水主要有洗氣廢水、造氣冷凝水、變換冷凝水、循環冷卻系統排水、純水制備“濃水”、廢油油水分離廢水、職工生活污水。其中,洗氣廢水、造氣、變換冷凝水進入洗氣水循環系統進行處理,處理工藝為“絮凝+平流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廢水絕大多數回用至洗氣塔,少量排水與循環冷卻系統排水、純水制備“濃水”、廢油油水分離廢水、職工生活污水一并進入廠區污水處理站進行治理。項目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工藝為“A/DAT-IAT+過濾”,處理能力為1200m3/d,IAT池出水經過濾器進一步過濾除雜后,通過管道排放至北排水河。依據河南省格瑞德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現狀監測報告,廠區總排口pH、SS、氰化物、揮發酚、石油類、硫化物排放濃度符合《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表2標準限值;COD、氨氮、總磷排放濃度符合北排水河斷面水質控制目標(2017年)。
廢氣:(1)造氣吹風氣、氨合成放空氣、氨儲罐馳放氣:廢氣溫度較高并含有可燃成分,收集后引至三廢混燃鍋爐進行焚燒處置,鍋爐煙囪排放的NH3大排放速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限值要求。(2)鍋爐煙氣經“SNCR脫硝+袋式除塵器+鈉鈣雙堿法脫硫”工藝進行治理,治理后鍋爐煙氣顆粒物、SO2、NOX大排放濃度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2371-2014)表3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非甲烷總烴大排放濃度符合《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建議排放濃度80mg/m3(其他行業)、大排放速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限值要求,治理后煙氣通過45m高煙囪排放。(3)硝酸吸收塔尾氣:硝酸吸收塔尾氣污染因子為NOx,采用選擇性催化還原工藝(SCR法)進行治理,NOx大排放濃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限值要求,治理后廢氣通過70m高排氣筒排放。
三、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審核企業:新鄉市永昌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張工
聯系電話:0373-7068616
咨詢單位:新鄉市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
聯系人:張工
聯系電話:0373-3670602
2018年2月1日